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

中国零食网移动版

主页 > 生活动态 >

离婚之后可以不让对方看孩子吗,离婚后不让前夫看孩子会怎样

  社会离婚率不断上升。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往往会因为大人撕破脸皮或者因为各种纠纷,以各种理由拒绝让另一方探视孩子,导致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想探视孩子时产生诉讼纠纷。众所周知,探视权是一项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那么离婚后对方不让我们照看孩子怎么办?

  案件摘要

  胡某(男)与张某(女)协议离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胡某新、胡。因张某经济条件差,体弱多病,双方约定两个孩子均由前夫胡某抚养,张某享有探视权。离婚后,胡组建了一个再婚家庭。张探望孩子时,被胡以各种理由拒绝,称继母把孩子当亲生的,不希望张女士因为自私影响孩子和家人的学习生活。

  长期以来,双方在探视的时间、方式、意见等方面未能达成一致,产生矛盾。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两个孩子的探视权,并要求胡某每半个月帮其探视一次。胡还回答说,张每次来看孩子,总是用礼物和零食引诱,偷偷摸摸不知道教什么。结果孩子们每次回家都满腹委屈,对后妈发脾气,这也是他们不希望她打扰他们生活的原因。而且张本人体弱多病,不适宜探望子女,会影响身体健康。

  争议焦点

  张是否有权探望女儿胡某新、儿子胡?

  是否存在张不适合探望女儿胡某新、儿子胡的情况?

  法院认为

  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有短期内探视、联系、见面、交流、共同生活的权利。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孩子可以与来访的父母交流,使孩子得到通常只由父母一方单独抚养的另一方的关爱,促进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使来访方增加与不是他直接抚养的孩子的感情,形成对孩子未来发展的关心。该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身份权。这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孩子的权利。除法定原因外,任何人不得任意剥夺这一权利。

  而且本案中,被申请人胡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张某有不能探望子女的法定事由,应当承担其不举证的不利后果。

  鉴于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探望子女的时间和方式问题,根据双方及子女的实际情况,原告本着有利于子女稳定生活和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有权每月探望子女一次。

  判决原告张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上午8时至下午18时,将女儿胡某欣、儿子胡接至被告胡某处,但应事先告知被告胡某。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或者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访问。

  律师意见

  探视权是一项法定权利,终止探视权的唯一条件是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比如探视权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严重传染病或者其他危害儿童健康的严重疾病,探视时对儿童实施侵害或者犯罪,探视权与儿童之间感情恶化,儿童拒绝探视。此外,其他原因,如父母关系不好,失败

  律师提醒大家,探视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对方起诉,有抚养权的一方可能会败诉,甚至被要求变更抚养权。

  律师可以为客户提供“提前诉讼”。你的官司我出钱,你前期不花钱也能打好这个官司。帮助那些不知道官司输赢,但又不想赔,或者确实赔不起的人,解决他们的烦恼。不仅帮你解决资金和风险问题,还帮你解决律师的专业性问题。大数据推荐,全国联动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如果想了解我们的具体操作流程,也可以点击下图所示的链接。

  如果您现在正遭遇法律纠纷,请联系法宝在线律师,点击图中所示【了解更多】,在线申请案件解决方案。

(责任编辑:admin)
    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