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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是什么数集_ sinz z 4的在z 0留数
6月22日第一次更新 补充了公理化集合论的内容
令人尴尬的是,集合(set)好像是唯一一个没有定义的数学概念。
在讲集合之前,我想讲讲为什么许多数学书籍(比如说Baby Rudin、Zorich的数分等等)会从集合这一概念讲起。现代化的数学,是可以交给一种我称为“理想计算机“的东西处理的。所谓理想计算机,有点像我上一篇文章里讲的“公理推理系统”。它可以根据我们给的逻辑规则,从公理和定义中推理出所有我们已知的定理。但是它不像我们,有直觉和感性,它的每一步推理都是从我们给它的最初条件得出的。那么比如说我们要给这个理想计算机输入“数”的概念,那么得让它明白什么是数。这个我们从小由数苹果等实践行为得出的数的概念,显然这个机器是理解不了的。同样地,我们想输入其他数学概念,都会遇到类似的难题。每给这个理想化计算机一个概念的定义,总需要我们用它已知的概念去解释这个定义。由此追根溯源,“集合”便是它最初需要理解的东西。那集合我们又能怎么用它已知的东西去定义呢?除了集合,它啥也不知道。由于这个原因,集合我们也就无从给它定义了,就权当"cram it into mind"吧。(关于集合定义“数”,这个我后面的文章里也许会讲。)
顺便再提一点,把我们的知识变成能让理想计算机识别的东西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公理化”的过程。
集合的概念出现得较晚,大约在上个世纪初才由Cantor引入。
基本概念
如果a是集合S的元素(element),则记作
我们常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集合,小写英文字母表示集合的元素。
打个比方,集合就是一个大箱子,而元素则是我们打开箱子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无论这大箱子里面,是小箱子,亦或是小球,都是这个集合的元素。但是,小箱子里面的东西,则不是这个大箱子的元素。举个例子,
的元素分别是x、1、
、1926、
、
。现实中,就比如说,我们国家所有的省级行政区组成的集合的元素,既包括××省,也包括××市,还有××自治区,虽然省中也有市,但是省级行政区的市的地位和省是一样的。
如果
且
,那么称集合A和B相等,记为
此外,集合的元素具有无序性,相异性。即:
,
(有人也许会说,
这样的写法是错的。我并不认同,因为元素的相异性是集合的一个性质,而非集合的定义中的一部分,而
这样的写法并不违反我们之前的规定。)
以集合为元素的集合也可称为集族。以数为元素的集合也可称作数集。(注意一下,这说明集合的元素可以不是数,比如说上面的
、
)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empty set),记作……这个你们都知道的对不对,我就不打了。(知乎的公式好像输入不了?)空集=
={勥巭炛|有女朋友的勥巭炛}(划)
正如0一样,空集并非什么都没有,空集自身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集合。{空集}≠空集
这里要注意一点,集合的描述法
具有全称性,即
已知集合A、B,那么集合
称为A和B的并集(union),记作
;集合
称为A和B的交集(intersection),记作
,集合
称为B对A的相对补集(relative complement),记作
。
对于集族
,我们将
记作
,我们将
记作
.
对于无穷集族
,我们类似地记
和
.
如果
,则称A为B的子集(subset),记作
,读作A包含于B
由子集的概念我们知道,
等价于
且
如果
,且A≠B,那么称A为B的真子集(proper subset),记作……这个同样知乎打不出来。。。读作A真包含于B(这里我吐槽一下,苏教版的高中数学必修一里,真子集的英文一直是proper set,错了好几年了。。)
(关于包含和真包含的符号,美苏两国的记号不一样,看文献时需注意)
空集是所有集合的子集,是所有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这个有人说是规定,也有的人说是定理。我倾向于定理。证明的话,就是该命题等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