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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给老婆生活费的后果,老公不给媳妇生活费怎么办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8-09 00:00:00
案例回顾:徐女士与张先生结婚五年,两人共同生育了一个三岁的女儿。因为婆家比较重男轻女,生了女儿之后在婆家的生活地位越来越低。她老公长年在外打工,她也没给家里钱。徐女士受够了这种生活。在自己家里,你要看婆婆的眼色,老公也不转向自己。夫妻早已名存实亡。但徐女士考虑到孩子上学需要更多的钱,希望孩子的父亲承担应有的义务。
结婚期间老公不给我生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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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法律咨询: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丈夫不履行赡养妻子的义务,妻子有权向丈夫索要生活费。如果不行,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徐女士不想再继续这段婚姻了。考虑到实际情况,法院可以将孩子判给徐女士抚养,孩子的父亲张先生必须支付孩子抚养费。女士向法院提供了真实的证据,证明张先生没有支付家庭费用,没有照顾和抚养孩子。张先生名下的房产也应分割为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赡养费。对于支付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生育费用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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